吉药控股集团及子公司累计诉讼情况(融资租赁部分)
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、诉讼、仲裁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三、累计诉讼情况 1、与海通恒运融资租赁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通恒运”)借款纠纷 因海通恒运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,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药控股、江西双龙、公司子公司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通化双龙”)、公司子公司普华制药、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孙军提起诉讼。该案的受理机构为上海金融法院,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方已与海通恒运达成《和解协议》。 2、与国药控股(中国)融资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药控股”)借款纠纷 因国药控股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,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药控股、公司子公司江西双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西双龙”)、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孙军提起诉讼。该案的受理机构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,第三人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委托放款人)。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方已与国药控股达成《民事调解书》(2020)沪 0115民初 16562号。 3、与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民投”)借款纠纷 因中民投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,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药控股、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孙军提起诉讼。该案的受理机构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。因债务逾期。公司、金宝药业等相关方已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(2020)沪 0101民初 10784号。江西双龙收到上述法院的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(2021)沪 0101执 3696号,附执行裁定书(2021)沪 0101执3696号。通化双龙收到上述法院的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(2021)沪 0101执 3696号,附执行裁定书(2021)沪 0101执 3696号。 特此公告。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7月 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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